湖州在线讯 (记者:陈玮萍)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,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,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,我市出台免收福利性养老机构税费新政策。 据悉,由湖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出的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标明,凡是社会力量在湖州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、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、以及自用的房产、土地、车辆的房产税。凡是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福利性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,免交电话、宽带互联网、有线电视安装接入费、污水入网费;用水、用电、管道液化气(天然气)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同价;减半收取通信费、宽带包年费、视听维护费、征地管理费、白蚁防治费;适当减免管道燃气建设费;人防易地建设费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。 政府还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,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,适当放宽贷款条件,并提供优惠利率。对规模较大、前景较好、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,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。 同时,政府还将放宽市场准入,放宽工商登记注册资本限制,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%,且不得低于3万元,其余部分应在注册之日起两年内缴足。鼓励社会民间资本以合资、控股、购买和租赁等形式参与国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经营。支持专业化连锁经营,培育、鼓励大型民营集团提供养老服务。 目前,湖州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40多万,而且近年来,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照顾、心理支持、护理、紧急救助、临终关怀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。湖州这一规定的出台,有望促进养老服务业全面健康发展。
(责任编辑:谭衍君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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